重归蔚蓝 发表于 2023-3-28 11:34:18

通风与空调系统各环路的压力损失差额,不宜超过多少?


6.6  风管设计
6.6.6  通风与空调系统各环路的压力损失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各并联环路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不宜超过15%。当通过调整管径仍无法达到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调节装置。


条文说明:

6.6  风管设计
6.6.6  系统中并联管路的阻力平衡。        把通风和空调系统各并联管段间的压力损失差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是保障系统运行效果的重要条件之一。在设计计算时,应用调整管径的办法使系统各并联管段间的压力损失达到所要求的平衡状态,不仅能保证各并联支管的风量要求,而且可不装设调节阀门,对减少漏风量和降低系统造价也较为有利。根据国内的习惯做法,本条规定一般送排风系统各并联管段的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大于15%,相当于风量相差不大于5%。这样做既能保证通风效果,设计上也是能办到的,如在设计时难以利用调整管径达到平衡要求时,则以装设调节阀门为宜。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36-2012http://www.jianbiaoku.com/webarbs/book/16582/16636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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